第二十四章弟弟
等完全康复之后已经是四天之后的事情了,只是这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太多了,短短一个月内,舜志的右腿,就留下了两道一辈子的疤痕。
如果,以为这个冬季,就会在一个愉快的年气氛中度过,就好了,只是接下去发生的事情,让舜志开始不安,开始焦躁,然后,随着青春期的到来,变得开始叛逆,开始变坏。
年是大家回老家过的,那是大家根所在的地方。虽然都进城谋生了,但是不能忘掉自己根所在的地方。
舜志在的家族是一个大家族,父亲那一辈一共有四个兄弟姐妹,舜志姑姑就排行第二。兄弟四人当中,要属第四个,就是舜志的小叔叔生活过的最好了,开公司的,村里当时最好的车子就是舜志小叔叔的,因为小叔叔比较白,所以舜志很小就叫他白叔,三叔就叫黑叔,这样的叫法,一直延续着。
宗实排行老大,虽然排行老大,但是却是四个兄弟中赚钱最少的,即使大家觉得根本没有什么,只是舜志长大后,宗实会和舜志讲很多的事情,可以得知,宗实的心里也是很难受的,总觉得很多的时候,心有余而力不足,这样的无奈,很多年后,舜志也懂得了。
因此,舜志就是这个家族中的长孙,所以很多事情,都要给自己的弟弟妹妹们做榜样,所以舜志总是要求自己做的很好,很优秀,不能给自己的爸爸丢脸。可是,如果事情都和预想中的那样发展下去,那么就没有所谓的精彩的人生了,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故事可以说,可以写了。
那个年过后,舜志如数的缴交了压岁钱,这样的习惯,一直保持到了舜志读高中,就像大人说的那样,男孩子要穷着养。
六年级,童年的最后一个年级,也是,最后保持童真的最后时光了。六年级一旦结束,就会因为成绩的高低,去了不同的初中,认识新的朋友,可是那个时候,就有了所谓的中考,中考之后决定你所在的高中,然后就是高考,决定你一生走向的一次选择,这些,都不允许你,继续童真下去,因为你必须学会成长,然后承受住一次又一次的挑战。而且,随着城市化的发展,保留的童真,也逐渐被一条条泊油路给取代,童年的笑声,也逐渐参杂着汽车轰鸣的马达声了。
也就是在这一年,改变了很多,改变了很多,原本大家以为的事情。
日子一天天过,原本轻松的学习也逐渐严肃起来。但是这些舜志都不会令自己这么的焦躁,因为在这一段时间里,舜志觉得,阿红对自己已经没有像以前那么好了,脾气也不会像之前那么温柔了,还会和老爸吵架了。
而且,阿红的肚子,一天天的大了起来,舜志要有弟弟或者妹妹了。
就这样,日子在一天天的等待中,在一个夜晚,被救护车的鸣笛声打破了。阿红的预产期到了。
那段时间,宗实都在医院照顾着阿红,店里的生意也暂时放下,让同行照顾一下,舜志又自然而然的寄住在姑姑家了。
不知道为什么,舜志的心里既期待着新生命的到来,又害怕着,至于在害怕着什么,自己也不知道,只是舜志隐隐约约的觉得,这段时间里阿红脾气的骤变,是因为肚子里宝宝的关系,只是希望宝宝生出来了,心情就会好起来,当然,只是舜志这么认为的。
这段时间里,舜志一直会响起泽峰当时对自己说过的一句话,“后妈都不是好人。”所以,舜志很担心阿红也是那样的,有了自己的小孩之后,自己就不再是重心。可是,这样的想法,只能交给时间去回答,现在的舜志,还没有去想那么多。
是顺产,是个男孩,阿红很快就出院了,一方面是店里的生意还要打点,另一方面,医院的病床费用真的很吓人,不是一般的小老百姓可以呆的起的。
由于阿红要坐月子,所以这段时间,奶奶就住在舜志的家里照顾着阿红,二楼的空间足够大,不过舜志还是和奶奶睡在一起,小时候的感觉,又回来了。可能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吧,舜志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抱着东西睡觉,这样会有安全感。
“舜志,你想考去哪里的初中呢?”班级里,筠兰问道,“我们也许还会是同桌哦。”
“我不知道,能和你在一起继续读书,是最好的啊。”舜志看着书,运动会过后,筠兰对舜志越来越好,只是那个时
<ter>》》</ter>